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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儿童保护政策》文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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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SOS儿童村: 2008年7月,国际SOS儿童村组织第十八次会员大会正式颁布了《儿童保护政策》文件。现将这个文件下发 各村,请你们认真学习,并结合本村实际,具体贯彻执行。 儿童保护是儿童村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协会决定成立中国SOS儿童村儿童保护领 导小组。希望各村也要按照文件规定成立儿童保护小组并将小组成员报告协会。 中国SOS儿童村协会 2009.2. 9 附件:1.《儿童保护政策》 2.中国SOS儿童村儿童保护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儿童保护政策 保护儿童是每个人的事情 我们代表——政策声明 SOS儿童村肩负着创建和维持关爱和安全的环境的任务,以及避免和为虐待儿童或剥削儿童请愿的任务。
我们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虐待和剥削儿童,并在我们的作用范围内对任何被证明的、有嫌疑的或有企图的 虐待进行回应。努力确保各机构做到提高意识、帮助预防、鼓励举报和轻松回应。这些努力包括了从人力 资源开发行动比如培训和指导,到一些方法,比如停职、解雇和采取法律行动。 我们政策的基础 a. SOS儿童村的根、梦想、使命和价值。 b.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UNCRC) c. 经验和来自各儿童村协会利益相关者的建议,也包括儿童,他们 也是重要的利益相关人(详见以下 的主要利益相关人和他们的重要信息),来自他们的观点很有价值。 d. 保护儿童安全联盟制定的儿童保护标准。 主题范围 根据UNCRC,SOS儿童村的工作是:儿童的利益就是我们首要考虑的。每个儿童都有权力发展自己的潜力、 素质教育、参与和不受歧视。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儿童远离各种形式的虐待、遗弃、剥削、暴力和歧视。 在此政策中,还特别关注内部机构避免儿童村里的儿童虐待。 介绍 此政策文件约束了国际SOS儿童村组织的所有成员协会。在这一政策基础上,每个成员协会应该制定明确 的举报和回应机制,以及持续的危机管理计划,在本国找出办法保护儿童的生命。 每个儿童都有潜在的被虐待和被剥削的危险。一些女孩或男孩由于他们的社会经济地位、性别、残疾、种 族、种姓或生活状况导致的各种歧视和排斥,而更容易受到虐待和剥削的伤害。因此,最重要的是每个和 SOS儿童村相关的人要了解儿童虐待,以及他/她在儿童保护中的作用和责任。 界定儿童虐待首先要界定儿童。根据UNCRC,儿童是指“除非国家法律认定了成年岁数,每个不满18岁的 人都是儿童”。 我们认为全世界每个国家和社会都存在儿童虐待和剥削。同时尝试把它定义为一个世界现象也很难,因为 儿童经历的文化、宗教、社会、政治、法律和经济条件是不同的。SOS儿童村尊重所有的文化和宗教信仰 。根据一个广泛的跨文化和跨学科的方法,我们应建立一个统一的框架。为了预防和回应儿童虐待,作为 一个组织,至关重要的是,在什么是儿童虐待和在什么情况下我们的政策和方法适用方面达成共同的理解 。另外,SOS儿童村致力于更广泛的提高认识,在家庭、社区和国家当局中作预防和宣传工作,以促进保 护儿童的权利。 UNCRC提供一个国际框架,略述了儿童有权免予虐待和忽视(第9条)、歧视(第2条)和各种剥削(第32 -36条);特别关注了丧失父母关爱的儿童(第20条)、难民儿童(第22条)、处在毒品威胁中的儿童( 第33条)、失去自由的儿童(第37、40条)、武装冲突中的儿童(第38、40条)。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施虐者就是离儿童很近的人和儿童信任的人。通过这个政策,我们想正面的影响那些 SOS项目中的家庭和社区中的实际情况。SOS儿童村进一步认识到儿童参与的重要性,使女孩和男孩能够大 声说出反对虐待,主动自我保护和保护同龄人。 儿童保护政策的目标 该政策的目的是: ◇ 在每个成员协会的机构和项目中避免虐待儿童的事件和减少事故数量(儿童之间,成人对儿童) ◇ 使儿童意识到自己的权力和在儿童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 告知儿童、工作人员、董事会成员、家庭和社区成员、志愿者和合作伙伴(助养人、捐助人、记 者、政府当局等)有关儿童保护政策和有关的办法(意识、预防、举报、回应)。 ◇ 鼓励直接涉及儿童的工作人员运用必要的技能为每个儿童的发展和保护作贡献。 ◇ 保证所有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每个儿童的发展和保护作贡献。 ◇ 在所有利益相关人中间(儿童、青年成人和他们的家人、儿童和青年关爱人员、管理人员、董事 会成员、公关和募款员工、老师、维护和安全员工,等等),在有关儿童虐待的国家会议和研讨会上,在 所有的项目和机构中,培养开放、诚实的讨论。 ◇ 在所有的项目中建立公正、安全和透明的报告渠道,以保证利益相关者(儿童、家长、员工)的 权力。 ◇ 形成一个积极的保护网络,使我们组织里的所有儿童和成人受到保护。在所有协会里和跨协会间 ,工作人员一起为保护儿童而努力。 什么是儿童虐待?——名词定义 四种虐待的定义 身体虐待是指由于某一行动和不采取行动而造成的实际的或潜在的肉体伤害,它通常是由家长或处在权力 、责任或信任位置上的人控制的。身体虐待可以包括打、打屁股、摇晃、摔打、投毒、烧或烫、溺死或窒 息。也指那些由于制作或故意造成的症状、生病而导致的身体伤害。事故可能是单一的或重复的。 性虐待是指一种在一个儿童和一个成人或另一个儿童之间的行为,他们通常处于一种负责、信任或权力的 关系中;这种行为用来满足另一个人的需求。儿童性虐待包括强迫或引诱儿童参与性行为,不管儿童是否 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行为可以包括身体接触和侵入或非侵入行为。也可以包括涉及儿童在看在生产的色情 材料,或鼓励儿童进行不恰当方法的性行为。 疏忽和失职是指部分护理人员对儿童健康、教育、情感发展、营养、庇护所、安全的生活条件、以及为家 庭和管理员提供合理资源等方面的疏忽或失职,引起伙计可能引起对儿童的健康或身体、心理、精神、道 德或社交发展方面的伤害。也包括不能进行正确的指导和保护儿童远离伤害。 情感虐待是指对儿童的自体感受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持续的恶意情感对待。包括向儿童传递他/她没用 、不被喜欢、不合格或者是只满足其他人的需求;或者对他/她又不失当的期望。这方面的行为包括限制 行动、恐吓、威胁、歧视、让某个孩子当替罪羊、玷污、嘲笑、侮辱人格、欺负、使丢脸(比如,问孩子 令他们窘迫的问题、渴求他们做困窘的行为)、或其他非身体形式的敌对的或抵制的对待。 特殊情况 儿童之间的虐待 对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进行虐待的指控或关注需特别敏感的对待,要经过儿童保护程序进行处理。 所有有关实施虐待的年轻人的工作,要用一种能保护受到坏影响的年轻人的有效方法。同时,还要鞭策和 改变他/她的行为。方法包括: ◇ 对虐待另一个孩子的儿童要区别于犯类似过错的青年。因为儿童并不能充分意识到为什么他/她要 虐待别人,以及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 要谨记,所有的决定都要首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包括受害者和施虐者。 对过去虐待的指控 对过去虐待的指控在儿童保护政策中是指,一个成人报告,他在儿童村还是孩子或年轻人时受到的虐待。 这样的事件通常是发生很多年后才得到报告。 对这种指控要和保护儿童一样,需要经过儿童保护程序。所有SOS儿童村协会都要根据自己制定的微机管 理程序,透明负责的处理对过去虐待的指控。 我们将: ◇ 清楚对过去虐待的指控,并严肃负责的对待。 ◇ 对举报曾遭受历史虐待的成人,设法补偿其福利。 ◇ 保护所有目前在我们关怀下的儿童远离那些被指控为施虐者的人。 侵犯儿童隐私 保护儿童隐私包括儿童的个人数据,以及以宣传为目的而出版的孩子们的照片、文字、影像等。 任何有关孩子的历史、医疗条件和家庭背景的信息都要在SOS儿童村的行政部门里仔细存储。这些数据必 须作为机密谨慎处理。 儿童、甚至是他们的家长和护理员有可能在募款、公关、交流中忽略到会发生的某种情感虐待。儿童隐私 会因在那些未经授权就出版的材料(照片、影像、文字等)中特别报道某个男孩或女孩,或者在文章中描 述敏感信息时暴露儿童的特征时被侵犯到。 SOS儿童村“尊重儿童的隐私权”。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参与传播儿童信息和散发宣传材料的外部合作伙伴 的行为要遵循以下几点: ◇ 出版有某个儿童特写的宣传材料时,我们要得到儿童和他法定监护人(或至少是他的成年护理员 )的同意。 ◇ 我们不鼓励儿童去做或说任何可能会使他们感觉表现的像是“怜悯的对象”的事。 ◇ 我们要小心处理儿童的名字,特别是在有关他的敏感信息中(如,他的家庭背景、医疗条件、残 疾或负面行为等)。 ◇ 我们须小心行事,不管是在含敏感信息的文章中还是在记录儿童生活和披露孩子身份的照片或影像中。 遵循这几点能保证尊重儿童的隐私,同时可以避免并警惕侵犯隐私。 在这几点的基础上,直接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有权利和义务保护儿童远离任何对他们隐私的企图,不管是 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相关利益人 保护儿童是每个人的事。这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影响着SOS儿童村里的每个人以及每个和我们组织有关 的人。各成员协会可根据儿童保护政策制定自己的具体方法。 相关利益人 相关利益人的主要信息 •儿童(18周岁以下) •18岁或18岁以上居住在SOS机构里的年轻成人。 你们有权利——包括说“不”的权利。 不允许暴力。 我们倾听你们的声音并认真对待。 •前SOS儿童 你们也是相关利益人。 我们倾听你们的声音并认真对待。 帮助你们的兄弟姐妹——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权利。 •儿童和青年关怀工作人员(直接为儿童工作的人):SOS妈妈、SOS阿姨和SOS家庭助理、青年领袖 爱心 是在一个SOS家庭里建立长期稳固关系的关键——拥抱或搂住一个孩子不是虐待! •儿童发展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社工和心理学家。 你们制定积极的、可共享的规定过程中提供了帮助 。 •村长 你在保证所有有关的利益人和孩子的观点能得到尊重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 你有权在信息和募款中以儿童的福利为先。 •儿童村里孩子们的血亲 •SOS妈妈和SOS阿姨的血亲 你们在应用积极的、可共享的规定时提供了帮助。 •所有SOS教育机构里的老师和工作人员 •幼儿园里的教育工作者 •家庭强化项目中的工作人员(直接为家庭和孩子工作的人):社区关怀员、志愿者 你们起了模范作用, 我们听取你们的意见。 你们制定积极的、可共享的规定过程中提供了帮助。 倾听孩子:注意有关虐待的任何迹象;当他们需要你们的帮助时负起责任。 •行政人员、机构里的维护和保安员、项目、国家和总秘书处的官员 •其他机构和项目的领导 •国家主任 •董事会成员 •助养人、捐助人、记者和参观者 •和我们组织一起工作和互动的其他合作组织 •提供帮助的外部合同人和顾问 保护是每个人的事,你们也是团队中的一员。 对组织的意义 我们做什么——是儿童保护政策的重要部分 a. 意识:提高对虐待儿童以及其的风险的意识。 b. 预防:在如何保护儿童远离虐待方面提供指导。 c. 报告:建立并坚持清晰简便的报告程序。 d. 回应:当怀疑有或报告发生虐待儿童时,要保证有明确的行动。 a. 意识 在所有SOS儿童村开展的项目和我们能起作用的社区中发展一种开放和积极响应的气氛对保护儿童很重要 。我们作为一个组织和工作者,要有勇气打破谈论儿童虐待的沉默和禁忌。通过受保护的、清楚的和诚实 的交流,我们能给与并得到积极的和批评的反馈。 遵守以下几点基本因素非常重要: 1) 每个与SOS儿童村相关的人员应了解各种意义上的儿童虐待。 2) 我们要定期讨论儿童权利和儿童保护(比如在会议上、非正式讨论、或在绩效评估时)。 3) 我们要为(不同年龄和背景的)女孩和男孩提供定期机会来说出他们关心的事,这样能了解到一些他 们最关心的保护。 4) 儿童保护过程中要注意儿童的利益。当利益有冲突时,我们要首先考虑儿童的福利。 5) 要明确定义和告知有关儿童保护的作用和责任。 6) 所有由员工和组织代表签署的合同和管理规范都要涉及儿童保护政策。 b. 预防 为防止儿童虐待,我们要在SOS儿童村、家庭强化计划、其他儿童村机构和计划重创造和维护一种推动我 们组织核心价值的环境。大范围的行动能帮助:主要是实施适合的人力资源招聘和发展方法。与之相结合 ,认真倾听孩子的声音、认真对待他们的观点、鼓励他们参与儿童保护话题的讨论、为他们提供机会建立 信任关系很重要。我们很清楚,在各方面参与抚养儿童的情况下,虐待儿童不太可能发生。 1) 在选择、招聘和确认过程中要采用最高标准。申请人和职位的人,不管是工作人员还是志愿者要披露 以前的犯罪记录。这要通过提供警方检查或任何其他适当的检查,并反复核对这些证明。 2)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培训并签订管理规范,以确认他们已经了解儿童保护政策以及所应承担的责任 。 3) 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的第一个月都要先熟悉儿童保护政策。 4) 所有培训计划中,儿童保护是常规议题。 5) 通过培训和分享经验,我们了解了适当和不适当行为的区别。儿童和青年关怀工作人员要以爱心对待 孩子们,但是要保持清楚和帮助的界限。 6) 让孩子们在自己的发展和保护起到作用。鼓励他们参与到所有影响他们生活的事情中去,以及参与有 关他们权利的讨论。孩子们讨论可以接受和不可以接受的行为是什么,以及当感觉有些事不对时应该做什 么。 7) 提供给每个孩子适合他/她需要和潜力的个人发展机会。工作人员要接受培训和帮助来进行儿童发展 行动。 8) 如有需要,所有儿童和青年关怀工作人员都有途径接受家庭辅导服务。 9) 鼓励工作人员定期分享进行儿童保护的经验,无论在机构和项目内部还是之间。 10)通过执行SOS儿童村手册和人力资源手册的标准,我们要注意所有机构中适合的工作条件,还要考虑 每个国家协会里的文化和法律条件。 11)我们要帮助家长、社区和信教的老人在正确的规范方面提高意识和能力,来取代体罚。 12)通过在社区和社会中的宣传,加强了儿童保护体系,更好的防止和回应了男孩或女孩提出的儿童保护 问题。 c. 报告 我们对所有引起关注的事都严肃对待——不管是发生在SOS儿童村、家庭强化计划还是其他计划中——并 采取合适的行动。每个国家协会都规定和执行清楚的报告和回应程序,包括内部通讯,并明确了所有参与 人员的作用和责任。采取考虑到当地法律责任的快速和透明的方法。 1) 每个机构和项目中选出3人为一个儿童保护小组,儿童保护的事情可以报告给他们;所有孩子和工作 人员都要认识该小组成员。一方面,该小组要准备在危急时刻做出适当的反应,并保留所有儿童虐待事件 的记录。另一方面,他们工作的中心目标是提高意识并防止虐待。在每个SOS儿童村,儿童保护小组由村 长、至少一个SOS妈妈和一个被选派的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比如社工、社区领导等)组成。在其他机构 和项目中,小组也可以由主管和两个被选出的工作人员(或一个社区成员)组成。最理想的是,在选择儿 童保护小组成员时考虑儿童和参与儿童村项目的成人的意见。当然,被指控为施虐者的人不能加入小组。 (万一村长或机构主管被指控,要立即通知他/她的上级) 2) 在国家层面,儿童保护小组由国家主任领导,由2-4个人组成。他们由董事会指派,并全面监督国内 状况。国家儿童保护小组的一个代表要参与到儿童虐待事件的调查中去。最后国家主任每半年要负责并提 供一篇有关各国家协会儿童村的儿童保护国家形势报告。 3) 在处理虐待事件时,保持机密非常重要。要敏感的处理信息。要注意提供信息的儿童或其他人,有关 指控虐待的信息只能由被授权可以获得信息的人分享,比如被选出的儿童保护小组和其他参与人员。 4) 一旦发觉可能的虐待儿童事件,每个工作人员都有责任立刻报告保护小组成员。任何扣留或掩盖虐待 信息的成人都将被视为共犯。 5) 举报的儿童、工作人员或其他成人将获得帮助并被保护起来。被指控虐待儿童的人有公平申诉的机会 。 d. 回应 严肃对待任何形式的儿童虐待,并根据罪行的严重性作出反应。我们保证,无论虐待严重不严重,都会作 出回应。我们保证遵循透明、公正的程序,不错判任何人,并保护每个有关人员的权力。 1) 在所有被怀疑或被证明了的儿童虐待或疏忽事件中,重点要放在维护和保护儿童上。同时,要保证为 所有参与者提供康复措施和保护。受影响的人(SOS家庭里、参与家庭强化计划的家庭或青年机构里的家 庭等)要得到必要的辅导和帮助。 2) 由各国家协会决定针对不同级别的虐待采取什么程序。在调查一个儿童虐待事件中,一个外聘专家和 一个国家儿童保护小组成员要参与进来。 3) 在所有虐待事件中,内部调查要由一个没有参与到事件中的中立的人来进行。这个人把调查结果交给 儿童保护小组作下一步决定。 4) 对于儿童对儿童的虐待,重点要放在,什么是对所有孩子参与事件的孩子的发展和保护最好的上面。 5) 如果是由成人实施的虐待,根据虐待级别,要依照每个个体事件中国家报告和反应系统制定的应对级 别来采取法律措施。如果有必要,会提供法律援助。 6) 要有明确的领导,由一个人负责在国家协会内部处理有关虐待事件的信息以及内外部交流。这个人由 儿童保护小组进行协助。 7) 要快速做出决定和行动。 8) 根据国家协会制定的程序,事件会报告给儿童福利部门。 9) 所有报告的虐待和处理结果的书面记录要保存在机构中或项目组中。 附件2 中国SOS儿童村儿童保护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白益华 成员:蔡捷、任海凌、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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